Article 32

In force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一)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二)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三)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

(四)协助监所提供远程视频探视服务;

(五)引导告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

(六)组织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七)其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