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应当推动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