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文旅融合,依托民族特色建筑、服饰、饮食、语言、歌舞、民俗风情、礼仪、民族传统体育、娱乐和文化遗产,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鼓励利用古镇名村、传统古村落、民俗村、博物馆、纪念馆、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