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前,应当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自治县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媒体、网站等方式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行条例案名称;
(二)立法依据和目的;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立法对策等。
Local Regulations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