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应当在开工前书面告知施工期限、作业时间、垃圾堆放和清运要求以及施工中的禁止行为等事项。

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行为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