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对受援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对法律援助人员复制相关材料等费用予以免收或者减收。
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文件申请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应当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用、司法鉴定费用。
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文件申请勘验、评估、审计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相关机构依照规定缓收、减收或者免收勘验费、评估费、审计费。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