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应当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