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Chapter 3 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提出Article 24In force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交付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4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