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经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常务委员会公告和地方性法规文本、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无锡人大网上刊载,并自法规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文本在《无锡日报》上刊载。《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