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指导编制公众急救培训大纲以及教学、考核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市紧急救援中心、红十字会、各类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公众急救培训活动。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公益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