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议案或者有关工作报告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联组会议审议议案或者有关工作报告时,应当通知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