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之日起十日内,将其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