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民营企业承担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始记录等材料能够证明其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项目的,经项目主管部门论证同意,可以给予项目结题且不影响其再次申请。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市有关单位应当通过制定勤勉尽责规范细则、探索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中的决策失误容错免责机制,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转化职务科技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