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主管部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红色资源名录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有关部门为公众提供红色资源线上信息共享服务。

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数字化技术对红色资源进行记录、整理、建档和应用,数字化成果应当依法开放、共享。

鼓励红色资源所有人、使用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设网上展馆,推出云展览、云直播等多样化展示活动,增强知识性、互动性、体验性。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