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