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组织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重点工程和推进机制等。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