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各级政府应当将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奖励、补助等措施,支持乡村风貌提升。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投资乡村建设项目。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风貌提升基金。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