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严格保护海岛自然岸线,推进历史遗留矿山、裸露破损山体、边坡、岸线、沙滩整治修复,提升整体生态质量和景观水平。

依法应当向公众开放的岸线、沙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圈占、围蔽。

海岛所在地的区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海岛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陆海污染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