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加强文化旅游的宣传推介工作。注重资源整合,突出潮州文化、畲族文化、侨乡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和客家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综合开发文化旅游产品、重点文化旅游线路。注重培育“海滨邹鲁”“山水宋城”等文化旅游品牌,构建多元参与的文化旅游联合推广机制。
鼓励运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进行文化旅游形象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