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拟订立法计划草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相关工作。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草案由法工委提请主任会议研究,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法工委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落实。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对口督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