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继承和弘扬傣医药,保障和促进傣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云南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