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中医药,是指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