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品使用制度。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各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优先使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