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鼓励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研究开发中心、海外科技孵化器、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国际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国际先进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鼓励和支持国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在本省依法设立研究开发中心。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