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Chapter 2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Article 10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实际,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机制,带动基础研究经费在本省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优势特色和产业需求,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