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