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政府待建土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可以将土地临时出租,用于设立临时经营性停车场;设立临时经营性停车场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企业、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待建土地,按照规定申办临时经营性停车场。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