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改建,应当事先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