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健康养老、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其职业技能水平相适应。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