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指导服务,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

开展安全生产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在相关区域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