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