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权利,不得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