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等危险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向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下列安全生产数据:

(一)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

(二)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数据;

(三)重要部位和重点工艺装置感知数据;

(四)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和预警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