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