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产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和流通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各环节数字化监管、智能化预警,实现酿酒葡萄、葡萄酒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

产区内葡萄酒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产品可追溯。鼓励葡萄酒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依法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