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后三日内将协商情况报告主管机关,拒不协商或者逾期不报告协商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机关或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