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适当的方式做好行政相对人和相关群众的思想引导、内容解释工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