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禁止对妇女的身体和精神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并会同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选聘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实务工作者以及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因实施家庭暴力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加害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心理评估情况,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