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可以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有关事项,处理会议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