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活动;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各项收支并否决不合理的开支;

(四)协助农经管理机构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

(五)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