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

公安、交通运输、海洋发展、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体育、海事、消防救援等部门、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应急保障,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