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强制检定。

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法定期检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