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由本级财政解决。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在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确有困难的,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