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省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