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停车场的不同类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按照定价权限,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差别收费的原则,制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定期对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评估,依照程序适时作出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