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饿、搁浅、迷途或者误入港湾河汊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救护,并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承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机构,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设施设备,建立收容救护档案,提高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