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与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实施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