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民政部门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居家养老服务活动。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居家老年人卫生健康与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和推进医养结合。

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和老年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协助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