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优先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统筹安排空间规模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等的重大科技创新及其配套用地需求。根据科技企业实际需求依法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合理控制高科技产业用地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