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湿地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利用湿地资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监督湿地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